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(一)
2017-07-26 来自: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:1015
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
市政发〔2017〕35号
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刻领会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,鼓励、支持和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,现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坚定信心,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
(一)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。2016年,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1831户,累计各类市场主体总量746703户;其中:新登记私营企业53132户,累计私营企业231908户;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4822户,累计个体工商户482035户。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.8%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扎实推进,发展层次逐步提高,在稳增长、调结构、促就业、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同时,也存在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强,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、民间投资信心不足等突出问题,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,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。全市各区县、各部门要贯彻中省部署,高度重视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发展,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现“追赶超越”的重要着力点,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、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和自贸区建设的大背景下,围绕我市“民营经济倍增计划”,以政策为依据,以问题为导向,对症施策,精准发力,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,加快民营经济发展。
(二)着力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。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去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在民建、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,为我们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。全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深刻领会“两个毫不动摇”、“三个没有变”的精神实质,按照“五个着力”要求,积极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,关心重视支持企业家。要当好“店小二”,做“五服务员”,排忧解难,切实做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立场坚定,在政治待遇上公平一致,在管理服务上一视同仁。要通过深入开展千人“亲商助企”活动,及时了解因政策因素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,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,为民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,帮助其轻装上阵、放心发展、放手发展。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,优化环境、精准扶持,释放潜力、激发活力,加快培育一大批民营经济骨干企业。到2021年,民营经济在数量、规模、结构、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,民营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60%以上,对全市发展的支撑、促进作用显著增强。
二、多措并举,培育和壮大民营企业
(三)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,扩大民营投资领域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,按照非禁即入、公平待遇原则,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,不断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比例。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、教育文化、医疗卫生、农田水利、体育旅游、电力通讯、生态环保、清洁能源、国防科技、社会福利、商贸流通、金融服务等领域,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、市政工程、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PPP项目。(市发改委、市工商局、区县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)
(四)推进商事制度改革,提高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。放宽注册资本登记、企业住所登记、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,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。允许以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、股权、债权、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,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。贯彻落实“先照后证”,允许“一址多照、一照多址”,推进商事制度改革。(市工商局等负责)
(五)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,鼓励扶持民营企业梯队成长。按照“育小、扶中、抓大”的思路,贯彻落实省中小企业梯队成长培育行动计划,加大力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。指导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,转型后的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和设备所有权更名时,投资主体、经营场所、经营范围不变的,免收交易手续费;办理房屋所有权更名的,对小微企业免收房屋交易手续费。促进工业小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企业,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100户,对每户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奖励30万元,区、县财政可视财力再给予奖励。加快培育一批有条件做大做强的民营骨干企业。对入围“中国500强”“中国民企500强”以及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、100亿元、50亿元的民营企业,纳入我市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范围。(市工信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工商局等负责)
(六)引导支持大企业和军工企业与市内民营企业开展协作配套。鼓励大企业在原料供应、研发生产、市场销售等环节与民营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,发展配套产品,形成产业集群。组织市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与陕汽控股、比亚迪等企业加强对接协作,力争市内配套率达到40%以上。稳步推进专用通用装备、航空航天等领域产业配套发展,着力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市内配套率,支持民营企业参加重大工程项目协作配套推进活动。积极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试点,对通过竞标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单位,按实际科研项目经费的20%、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;对取得军贸出口生产任务的民口单位,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%给予补贴。力争在我市设立军工资质受理办公室,以便统一组织协调“四证”(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)办理工作。对新获得军工资质认证的民营企业,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。(市工信委、市发改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国资委等负责)
西安分公司(推荐)温总经理